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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泗阳县创辉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8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泗阳县创辉投资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26327日,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关联方泗阳县创辉投资有限公司授信9900万元, 期限3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由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用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6日,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为国有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对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市场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商业企业、工业企业进行投资;钢结构工程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桩基础工程、井点降水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施工等。

截至2025年末,企业总资产约253268万元,总负债约129766万元,资产负债率约51.24%,企业实现营业收入约38356万元,净利润约3133万元。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泗阳县创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723.83万股,占比5.02%,为本行主要股东和关联方。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其进行的授信类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贷款利率执行本行利率定价管理规定,按照公允原则确定,定价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5年12末,本行资本净额为361270.54万元,对泗阳县创辉投资有限公司授信9900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74%,其所属集团在本行授信总额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74%,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关于拟向泗阳县创辉投资有限公司授信9900万元的议案》已依次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泗阳县创辉投资有限公司授信9900万元,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并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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