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详细页面

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2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6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关联方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新增银团项目贷款授信12000万元,授信期限14年,由泗阳县民鼎投资有限公司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项目资产符合抵押条件后追加项目资产抵押。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法人代表陈龙,注册地址为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扶贫项目建设;农村道路、渠、桥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土地复垦、中低产田改造及相关涉农项目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河道整合工程、桥梁实施工程等。目前,公司“泗阳县城西五里片区产城融合项目”已启动,预计未来营业收入将明显提升。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7万元,净利润135万元,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约45300万元,总负债9515万元,资产负债率约21.01%。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泗阳光华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486.43万股,持股占比6.62%)同为泗阳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行关联交易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遵循公允原则,根据银团贷款管理相关要求,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授信根据银团贷款管理相关要求,执行与牵头行一致,综合利率5.2%(其中,贷款合同利率3.95%,银团贷款手续费1.25%)。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4年3月末,本行资本净额为321076.55万元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授信12000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74%,其所属集团在本行授信总额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3.78%,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关于调整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集团部分成员企业授信的议案》已依次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泗阳县扶贫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授信12000万元,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并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