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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调整授信额度,2024年3月11日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关联方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授信由22850万元调整为11350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由20000万元调整为8500万元,授信期限2年;原2850万元银团贷款授信维持不变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法人代表薛玉杰,注册地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号,注册资本50000万元,由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经营范围:对农民集中用房、保障性住房进行开发、建设、运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企业在建项目为民康东苑保障房建设项目,可于24年建设完毕,产生稳定的收入现金流。截至2023年末,企业总资产约123300万元,总负债50857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41.25%,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635万元。

(二)与本行关联关系

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与本行主要股东泗阳光华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486.43万股,持股占比6.62%)同为泗阳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执行本行利率定价管理规定,按照公允原则确定,定价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交易的条件进行;银团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至2023年末,本行资本净额为315259.84万元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调整后授信额度为11350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60%,其所属集团在本行授信总额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50%,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关于调整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集团部分成员企业授信的议案》已依次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将泗阳县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有限公司授信额度调整为11350万元,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并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